後稅改時代 問題漸浮現
投
資客進場在短期內固然對建商有利,因為可以提高房屋的去化率,但投資客哄抬房價反而使建商陷入不利,如以上所提到的建案,建商只能獲得正常的利潤,大部分
的超額利潤都被投資客或代銷業剝削,由長期而言,房價暴漲使得建商經營困難,實施「房地合一稅」有利於建商的永續經營。
當然,任何新制度在設計時難免有些不周之處,例如第一點:「房地合一稅」屬於中央稅,而土地增值稅屬於地方稅,兩者的銜接若有不妥,必引起「賦稅競爭」。若地方政府為提高其稅收,可能逐年大幅調高土地公告現值,土地增值稅若無配合減徵設計,等於變相懲罰長期持有。
第二點:「大豪宅」與「小公寓」都同樣享受一戶的自用住宅優惠稅率,有失公平,不如按照「每人」給予一定面積的優惠稅率,以取代現行「每戶」自用住宅優惠稅率。
第三點:以往民眾購屋時大多缺乏價格憑證,只能用房屋評定現值、土地公告現值當作成本,成本偏低,但以後卻用市價當售價,導致不公。
第四點:持有期間繳納的房屋稅、地價稅等應該納入費用,希望以後能與長期持有獎勵優惠一併調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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